案例背景:
张女士想在微信家庭群发一个500元的红包,但是一时疏忽发到同学群,恰巧被一位同学抢到。张女士发现后,立即打电话给同学要求返还红包,同学了解后表示当时并不知情,不愿意退还。张女士非常无奈,最后经过多次沟通,该同学向张女士返还了红包款项。
律师短评:
微信红包是互联网发展的一项特殊产物,从法律关系上看,微信红包的收发符合赠与合同的有关规定,但须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。如果发红包的人明确表示发错了,收红包者则可能会构成不当得利,应当予以返还。本案中张女士在发现红包发送错误后,便进行了明确表示,因此该同学应予以返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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