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6月19日,中央广播电台《中国之声》栏目采访北京岳成所高级合伙人、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,岳律师就“乘客坐地铁被偷拍 公共场合拍摄他人界限在哪?”发表评论。
新闻背景
6月16日,在广州地铁3号线车厢内李女士发现被陌生男子偷拍,上前要求对方删除照片,并在到站后报警,在警方的调解下偷拍男子表示愿意道歉。
像在公交、地铁、人群较密集的商圈发生类似的偷拍事件时有发生,由于拍摄地点发生在公共场合,许多被偷拍者也无法确定对方偷拍是否违法违规,时常陷入维权困境。那么,未经许可对陌生人进行拍摄是否违法?发现被偷拍该怎么应对?
律师分析
岳屾山律师表示,如果偷拍者所拍摄的内容涉及了被拍人的隐私,比如一些公共场所偷拍女性裙底等行为,就不仅仅是民事侵权的问题了,而是涉嫌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。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规定,像偷窥、偷拍他人隐私的,可以处5日以下的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的罚款,情节较重可以处5-10日的拘留,并且处500元以下的罚款。
岳屾山律师建议,被偷拍不是小事,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要敢于维护自身权益。可以要求偷拍者停止拍摄,并删除相应的内容。如果情节更严重,可以对其起诉,主张民事方面的责任。如果这种拍摄行为已经导致社会秩序或者公共场所秩序混乱的,公安部门可以对其进行处理。